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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關注一下稅控發(fā)票的抵扣問題:
1、購買稅控系統(tǒng)取得的13%專票,不用認證,全額抵稅。
一般納稅人初次購買稅控系統(tǒng),可憑取得的專票,全額(價稅合計額)抵減增值稅。
【注意】
這項優(yōu)惠政策僅限初次購買稅控系統(tǒng)的。如果再次購買的,發(fā)票直接認證抵扣,不允許全額抵減增值稅。
發(fā)票可以不認證,如果已認證,需要作轉出處理。
2、每年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以全額抵減。
同樣是(財稅〔2012〕15號),企業(yè)每年向航天信息或百旺金賦繳納技術維護費,取得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可以全額抵減增值稅。
【注意】
此處是每年取得技術維護費都可以全額抵減增值稅,不足抵減的可以結轉下期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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