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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很多出口商來說,信用證是銀行信用,銀行承擔第一付款責任,導致他們認為只要買家順利收到貨物,自己就可憑借裝船單據(jù)很快取得貨款,既安全又方便。實際上,信用證只是一種付款方式,而非保險工具,也是具有一定風險的。
作為國際貿(mào)易中的主流結(jié)算方式之一,信用證結(jié)算是基于開證行對受益人(出口商)的付款承諾。按規(guī)定只要出口商按信用證要求做到相符交單,開證行就必須無條件付款。因此,對于出口商而言,開證行信譽是信用證結(jié)算方式下出口商能否順利收款的一個重要影響因素。
如今隨著國際慣例的不斷修正,在某些國家和地區(qū),非銀行機構(gòu)也取得了獨立開證的資格,并且擁有了自己的SWIFT代碼。非銀行信用證雖然得到了ICC和SWIFT的認同,但并不意味著在使用中已獲得了與銀行信用證相同的付款保證。相反此時開證行獨立的付款責任已由銀行信用回到了商業(yè)信用,鑒于商業(yè)信用的風險等級明顯高于銀行信用,出口商在收到銀行以外的機構(gòu)開立的信用證時,應謹慎處理。因此建議出口商在選擇以信用證方式進行結(jié)算時,除了關注信用證條款之外,還應該對信用證的開證行作出要求。為了確保安全收款,建議選擇資信良好的銀行而不是無資信記錄的非銀行機構(gòu)作為開證行。
除了開證行資信問題以外,開證行所在的國家風險,也應該列入出口商和出口銀行所關注的范圍,這都會導致開證行的違約風險加大。出口企業(yè)在以信用證結(jié)算時應對這種潛在風險加以考慮,采取合理而必要的規(guī)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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