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財政廳關于開展全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財政局,貴安新區(qū)管委會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財政部《關于做好省級會計人員管理系統升級改造和會計人員信息采集上報工作的通知》(財辦會〔2018〕28號)要求,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集對象
貴州省行政區(qū)域內的會計人員。具體包括:
(一)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中級、高級和正高級)的人員。
(二)不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從事會計工作具體包括:
1.出納;
2.稽核;
3.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凈資產)的核算;
4.收入、費用(支出)的核算;
5.財務成果(政府預算執(zhí)行結果)的核算;
6.財務會計報告(決算報告)編制;
7.會計監(jiān)督;
8.會計機構內會計檔案管理;
9.其他會計工作。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總會計師的人員,屬于會計人員。
二、采集原則
信息采集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一)在職會計人員按照工作單位級次及所在地行政區(qū)劃進行采集,其中:省直和市(州)直單位選擇省直和市(州)直進行采集,其他單位選擇所在地行政區(qū)劃進行采集。
(二)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但未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按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區(qū)劃進行采集。
(三)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在校學生按學校所在地的行政區(qū)劃進行采集。
三、采集時間
集中采集階段為即日起日至8月31日。
長期采集階段:集中采集結束后,會計人員個人信息如發(fā)生變化,應當及時登錄系統對信息進行更新;新增會計人員可繼續(xù)采集填報個人信息。會計人員應在就職一個月內辦理信息采集。
四、采集流程
信息采集由會計人員登錄“貴州財政會計網”自行網上填報(或修改)并上傳相關資料。具體操作可在采集界面下載操作指南。
五、資料準備
會計人員在采集個人信息前應當先準備好相關資料:個人近期免冠電子版證件照(尺寸像素114*156,不大于30KB);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或照片;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或照片;從事會計工作證明掃描件或照片(如:加蓋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任職文件、工作證明等);在校學生證明掃描件或照片(如:學生證等);其他附件掃描件或照片。以上掃描件或照片格式為jpg/jpeg,除證件照外,其他上傳附件大小應當小于2M。
六、工作要求
(一)信息采集是會計人員管理的重要基礎環(huán)節(jié),符合信息采集要求的會計人員務必及時準確完整填報和更新有關信息,以免影響本人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高級(正高級)會計資格評審、繼續(xù)教育登記、會計人才選拔、會計人員誠信檔案管理及檔案調轉等工作。
(二)用人單位應履行主體責任,指導、督促會計人員及時、準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完成本單位會計人員信息采集工作。
(三)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宣傳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相關要求,確保會計人員能及時準確地完成信息采集。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