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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若對江西2023年高級經(jīng)濟師考試成績有疑問,考生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各設區(qū)市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成績復查申請。
江西省人事考試成績復查流程(細則)
為進一步規(guī)范人事考試成績復查辦法,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修訂<江西省人事考試命題與制卷辦法>等八項人事考試規(guī)章制度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此細則。
一、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復查流程
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范圍為主、客觀題科目,不收取查卷費。
(一)申請成績復查
1.考生申請??忌鷮荚嚦煽冇挟愖h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各設區(qū)市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各設區(qū)市人事考試中心在申請截止之日起3日內,將申請復查名單匯總報省人事考試中心(見附件1)。省直考區(qū)考生向省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成績復查申請。
2.申請辦法??忌直救松矸葑C、準考證和成績復查申請表(見附件2)至各級人事考試中心現(xiàn)場辦理??忌救艘蚣膊〉炔豢煽沽σ蛩卮_不能來現(xiàn)場的,可申請代辦,代辦需持代辦人身份證及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
(二)受理成績復查申請
1.簽批報送。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的專技類考試,省人事考試中心應當自成績公布之日起40日內,匯總已受理的主觀題成績復查申請,呈中心領導簽批蓋章后報送部人事考試中心??陀^題科目參照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閱卷的專技類考試流程受理。
2.成績復核。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閱卷的專技類考試,省人事考試中心應當自成績公布之日起40日內,匯總已受理的成績復查申請(見附件4),會同紀檢監(jiān)察人員組成查卷組實施查卷并注明核查結果,無誤需填寫無誤,有誤需填寫具體情況。
(三)答復成績復查結果
復查后的成績?yōu)楸緢隹荚囋摽颇康淖罱K成績。
1.報批答復。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的專技類考試,省人事考試中心在收到部人事考試中心反饋后,如無異常,報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同意后,將成績復核結果在收到部人事考試中心反饋后7日內短信答復成績復查申請人(見附件5)。如有異常,核查后報中心領導。
2.簽批答復。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閱卷的專技類考試,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完成查卷后,將申請核查成績人員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呈科長、分管領導及中心領導簽字審批后方可答復考生。省人事考試中心將考試成績復核結果于成績公布之日起60日內短信答復成績復查申請人(見附件5)。
二、錄(聘)用類考試復查流程
錄(聘)用類考試只接受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閱卷的考試成績的復查申請。成績復查范圍為主觀題科目,不收取查卷費。
(一)申請成績復查
1.考生申請??忌鷮荚嚦煽冇挟愖h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5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各設區(qū)市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成績復查申請。各設區(qū)市人事考試中心在申請截止之日起3日內,將申請復查名單匯總報省人事考試中心(見附件1)。省直考區(qū)考生需向省人事考試中心提出成績復查申請。
2.申請辦法??忌直救松矸葑C、準考證和成績復查申請表(見附件2)至各級人事考試中心現(xiàn)場辦理??忌救艘蚣膊〉炔豢煽沽σ蛩卮_不能來現(xiàn)場的,可申請代辦,代辦需持代辦人身份證及代辦委托書(見附件3)。
(二)受理成績復查申請
1.成績復核。省人事考試中心應當自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匯總已受理的成績復查申請(見附件4)。會同紀檢監(jiān)察人員組成查卷組實施查卷并注明核查結果,無誤需填寫無誤,有誤需填寫具體情況。
(三)答復成績復查結果
復查后的成績?yōu)楸緢隹荚囋摽颇康淖罱K成績。
1.簽批答復。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完成查卷后,將申請核查成績人員情況匯總表(見附件4)呈科長、分管領導及中心領導簽字審批后方可答復考生。省人事考試中心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0日內將復查成績短信答復成績復查申請人(見附件5)。如成績核查結果為有誤,需將復查結果書面報省錄(聘)用類考試主管部門。
三、人事考試成績復查的相關規(guī)定
(一)成績復查的主要內容
1.考生的相關信息是否準確;
2.在答題紙或答題卡上所作的答案有無漏閱;
3.計分、登分是否正確。
(二)在查卷時發(fā)現(xiàn)問題的,按以下步驟處理
1.屬于漏閱的,由原閱卷人或省人事考試中心指定的閱卷專家按原標準(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補評,由原閱卷人(或閱卷專家)與查分經(jīng)辦人、紀檢監(jiān)察人員在申請核查成績人員情況匯總表“核查結果”處注明情況,按程序報批后,共同簽字更正;
2.屬于計分、登分錯誤的,由查分經(jīng)辦人和紀檢監(jiān)察人員在申請核查成績人員情況匯總表“核查結果”處注明情況,按程序報批后,共同簽字更正;
3.屬于對考生信息處理錯誤的,由查分經(jīng)辦人和紀檢監(jiān)察人員在申請核查成績人員情況匯總表“核查結果”處注明情況,按程序報批后,共同簽字更正。
(三)相關復查文件保存期限
1.紙質版匯總表保存期限為1年。
2.電子版匯總表刻入光盤歸檔保存,保存期限為2年。
附件:1.申請核查成績人員情況匯總表(××市)
2. 成績復查申請表
3.代辦委托書模板
4.申請核查成績人員情況匯總表(江西?。?/p>
5.短信模板
附件3
代辦委托書模板
委托人:xx,身份證號:xxx,因xxxx(委托原因),現(xiàn)委托被委托人:xx,身份證號:xxx,聯(lián)系電話:xxx,授權辦理xx考試成績復查事項。本人承諾以上信息及所提交材料均真實有效。
申請人:xxx
聯(lián)系電話:xxx
xxxx年x月x日
(詳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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