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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試題:解除勞動合同(2.6)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7/02/06 18:09:12 字體: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時間為5月13-16日,不知大家有沒有按照2017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大綱復習呢?有沒有做初級會計職稱試題呢?正保會計網校整理了《經濟法基礎》第二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練習題,各位考生不妨做一做:

  多選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有( )。

A、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B、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C、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 

D、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小編有話要說:To 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你做還是不做,小編整理的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練習題,就在這里不多不少;你學還是不學,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5月13-16日考試,就在那里不遠不近。點擊查看更多《經濟法基礎》試題>>

相關鏈接:去《成都》前,先把初級會計職稱過了

      你不好好備考初級會計,人家拿小錘錘捶你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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