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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第一章“第二審法院的判決”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試題】
第二審法院的判決是終審的判決,也就是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對
錯
【正確答案】對
【答案解析】題目的表述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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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問題描述: 老師二審判決是判決書送達之日生效,沒有送達之前二審判決應該是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呀?這里不太清楚? 答疑老師回復: 經過二級法院的審判,案件即告終結,二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是發(fā)生法律效力的終審判決,是未附加任何條件的,從法律條文分析,法律并沒有規(guī)定必須以送達當事人為生效條件(此處法律界存在爭議),況且退一步講,題目中也沒有提是否“送達”的問題。第二審法院的判決是終審的判決,也就是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這個說法沒有問題。 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您繼續(xù)提問! 祝您學習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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