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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某商店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8年6月銷售商品,取得含稅收入5.15萬元;將外購的一批商品無償捐贈給某養(yǎng)老院,該批商品的含稅價格為1.03萬元。已知增值稅征收率為3%。則該商店當(dāng)月應(yīng)納增值稅稅額為(?。?。
將外購商品無償捐贈視同銷售貨物計征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貨物支付的增值稅額不允許抵扣。商品銷售應(yīng)納增值稅額=5.15÷(1+3%)×3%=0.15(萬元);商品捐贈應(yīng)納增值稅額=1.03÷(1+3%)×3%=0.03(萬元);該商店應(yīng)納增值稅稅額=0.15+0.03=0.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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