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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回顧:契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吃瓜少女 2019/04/04 09:51:45 字體:

備考階段考生經常會有復習過的知識遺忘的問題,想要讓學過的知識牢牢地記在腦子里就要進行多輪復習。在百天沖刺階段,正保會計網校上線了打卡小程序,每天為考生準備一個核心知識點。為了讓大家記憶的更加深刻,我們對以往學習過的知識點進行回顧,請考生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的學習。

知識點回顧

契稅

  1.契稅,是指國家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權屬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

  2.征稅范圍

  (1)屬于征稅范圍的。

 ?、賴型恋厥褂脵喑鲎?。

 ?、谕恋厥褂脵噢D讓(包括出售、贈與、交換)。

 ?、鄯课葙I賣、贈與、交換。

  (2)不屬于征稅范圍的。

 ?、偻恋厥褂脵嗟霓D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谕恋?、房屋權屬的典當、“繼承”、分拆(分割)、出租、抵押,不屬于契稅的征稅范圍。

  3.契稅的應納稅額

  (1)稅率:3%~5%的幅度比例稅率。

  (2)計稅依據(jù):

 ?、賴型恋厥褂脵喑鲎?、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不含增值稅”的“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jù)。

 ?、谕恋厥褂脵噘浥c、房屋贈與,由征稅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確定。

 ?、弁恋厥褂脵嘟粨Q、房屋交換以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作為計稅依據(jù)。

  (3)應納稅額=計稅依據(jù)×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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