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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新版教材和考試大綱預計會在12月份發(fā)布,在沒有正式發(fā)布之前,各位準備參加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的小伙伴,正處于緊張的備考階段,備考階段對于考生來說,最經常遇到的問題就是知識點的遺忘,想要讓看過的知識牢牢地記在腦子里,小編建議對知識點進行反復記憶。
高頻考點搭配試題回顧不失為一種更好的方法。下面就一起來學習吧!
商業(yè)匯票
1.適用范圍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的結算,才能使用商業(yè)匯票。
【提示】單張出票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商業(yè)匯票原則上應全部通過電子商業(yè)匯票辦理;單張出票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商業(yè)匯票應全部通過電子商業(yè)匯票辦理。
2.付款期限
紙質商業(yè)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電子承兌匯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到到期日不超過1年。
3.承兌
①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兌;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出票日起1個月內提示承兌。
【提示】承兌僅針對商業(yè)匯票。
②付款人承兌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提示】保證不得附條件,附條件的保證,條件無效。
4.付款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于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承兌銀行憑票向出票人無條件付款,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收利息。
5.貼現
(1)按交易方式,貼現分為買斷式貼現、回購式貼現。
(2)貼現利息的計算
貼現利息=票面金額×貼現率×貼現期/360
貼現期: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1日。
【注意】承兌人在異地的,貼現的期限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6.票據交易與到期處理
(1)票據交易包括轉貼現、質押式回購和買斷式回購。
(2)票據到期后償付順序如下:
①票據未經承兌人付款確認和保證增信即交易的,若承兌人未付款,應當由貼現人先行償付。該票據在交易后又經承兌人付款確認的,應當由承兌人付款;若承兌人未付款,應當由貼現人先行償付。
②票據經承兌人付款確認且未保證增信即交易的,應當由承兌人付款;若承兌人未付款,應當由貼現人先行償付。
③票據保證增信后即交易且未經承兌人付款確認的,若承兌人未付款,應當由保證增信行先行償付;保證增信行未償付的,應當由貼現人先行償付。
④票據保證增信后且經承兌人付款確認的,應當由承兌人付款;若承兌人未付款,應當由保證增信行先行償付;保證增信行未償付的,應當由貼現人先行償付。
【記憶小貼士】償付順序:承兌人——保證增信行——貼現人
多選題
(2018年·多選題)2017年12月12日,甲公司持有一張出票人為乙公司,金額為100萬元,到期日為2017年12月12日,承兌人為P銀行的銀行承兌匯票。甲公司于12月12日去P銀行提示付款,發(fā)現乙公司賬戶只有存款20萬元。P銀行擬采取的下列做法中,正確的有( )。
A.于2017年12月12日起對乙公司欠款80萬元開始計收利息
B.于2017年12月12日起向甲公司付款20萬元
C.于2017年12月12日拒絕付款并出具拒絕付款證明
D.于2017年12月12日向甲公司付款100萬元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于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交存票款時,承兌銀行除憑票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外,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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