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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備考2019年的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時,你是不是感覺到要背的知識點好多呀!有一些知識點都總結的不到位,導致記憶混亂。為了方面廣大考生復習消費稅計稅方法和計稅依據(jù)的有關考點,正保會計網(wǎng)校的專業(yè)老師為大家做了總結,下面讓我們來看一下都有哪些重點需要掌握!
【重點知識點】消費稅計稅方法和計稅依據(jù)
從價定率 | 從量定額 | 復合計征 | 特殊情形下銷售額和銷售數(shù)量的確 |
(二)從量定額(啤酒、黃酒和成品油)
1. 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單位稅額
2. 銷售數(shù)量確定。
(1)銷售應稅消費品的,為銷售數(shù)量。
(2)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的,為移送使用數(shù)量。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為納稅人收回的應稅消費品數(shù)量。
(4)進口應稅消費品的,為海關核定的應稅消費品進口征稅數(shù)量。
【舉例】某石化公司2018年6月銷售汽油1 000噸,柴油500噸。已知汽油1噸=1 388升,柴油1噸=1 176升:汽油的定額稅率為1.52元/升,柴油的定額稅率為1.2元/升。計算該公司當月應納消費稅稅額。
『正確答案』
(1)銷售汽油應納稅額=1 000×1 388×1.52÷10 000=210.976(萬元)
(2)銷售柴油應納稅額=500×1 176×1.2÷10 000=70.56(萬元)
(3)應納消費稅稅額合計=210.976+70.56=281.536(萬元)
小伙伴,以上的考點你掌握了嗎?教材是對初級會計職稱認知的第一步!熟知教材就是熟知考試內(nèi)容,熟知教材就是熟知基礎知識,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戰(zhàn)不殆!因此,教材對于初級會計考試是至關重要的一環(h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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