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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開始,為幫助考生們高效備考,正保會計網校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學員普遍出現的問題,為大家找到解決的方法,以下是學員關于《經濟法基礎》第六章“稅種”提出的相關問題及解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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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詳細內容: 《經濟法基礎》教材中共有18個稅種,請老師幫忙歸納一下哪些稅種為國稅征收,哪些為地稅征收? 答疑老師回復: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費稅(含進口環(huán)節(jié)海關代征的部分)、車輛購置稅、關稅、海關代征的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筵席稅。 3、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 ?。?)增值稅(不含進口環(huán)節(jié)由海關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營業(yè)稅: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其余部分歸地方政府。 ?。?)企業(yè)所得稅: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及海洋石油企業(yè)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與地方政府按60%與40%的比例分享。 ?。?)個人所得稅:除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與企業(yè)所得稅相同。 (5)資源稅:海洋石油企業(yè)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其余部分歸地方政府。 ?。?)城市維護建設稅:鐵道部、各銀行總行、各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部分歸中央政府,其余部分歸地方政府。 ?。?)印花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的94%歸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稅收入歸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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