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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答疑精華:申報納稅日期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04/20 11:33:48 字體:

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進入最后的沖刺階段,大家復習進度怎樣呢?對于某些知識點、練習題,你是不是有些疑惑?為幫助更多初級職稱學員高效備考,網(wǎng)校特從“答疑板”中提取學員普遍關注的知識點和大家分享,祝大家學習愉快、夢想成真!

問:納稅人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所有稅種都是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還是各稅種有所不同呢?請老師幫忙歸納一下。

  答:營業(yè)稅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個人所得稅一般一個月為一個納稅期,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房產(chǎn)稅,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

契稅與土地增值稅分別在發(fā)生納稅義務之日起十日、七日申報繳納;

資源稅以一個月為納稅期限,自期滿之日起10日內申報繳納。

推薦閱讀: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答疑精華第六章匯總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wǎng)校(http://m.galtzs.cn),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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