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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2014年第58號[失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8號

頒布時間:2014-10-1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規(guī)定,本文件廢止。

為認真落實扶持小微企業(yè)發(fā)展的有關稅收優(yōu)惠政策,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2號)附件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中,增設“小微企業(yè)免稅銷售額”、“未達起征點銷售額”、“其他免稅銷售額”、“本期免稅額”、“小微企業(yè)免稅額”、“未達起征點免稅額”等欄次。調整后的表式見附件1,填寫說明見附件2.

二、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2號附件3、4內容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10月13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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