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師《資產評估》知識點:《國際評估準則》中的基本概念
2017年資產評估師考試的備考工作已經開始,為了幫助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中華會計網校精心整理了資產評估師考試《資產評估》科目的預習階段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知識點:《國際評估準則》中的基本概念
1.與資產相關的概念。
(1)不動產與不動產權
不動產是指實物形態(tài)的土地和附著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著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屬物。不動產是實物形態(tài)的、有形的“物體”,可以看得見、摸得著。
《國際評估準則》中將不動產所有權稱為“不動產權”。不動產權是指包含在不動產中的各種權利,通常由獨立于不動產實體的所有權證明文件體現(xiàn),如所有權證書、租約等正式文件。
不動產權是一個非實物性的法律概念,而不動產指的是不動產物理實體。
與不動產所有權相關的權利很多,包括使用權、占有權、進入權、轉讓權、租賃權、遺贈權、贈送權等以及選擇行使或不行使上述任何一個或幾個權利的權利。
(2)動產與動產權
不動產之外的資產在法律上稱為動產,包括不動產之外的所有有形或無形的資產。這些資產不是永久性地附著于不動產,通常具有可移動性。動產所有權稱為“動產權”。
(3)財產
是個法律概念,包括與所有權有關的各種權利。
(4)資產
資產在一般意義上往往用來表示不動產、動產或兩者全稱
2.資產評估的經濟概念
即從經濟意義上說,評估師進行評估的對象是資產的所有權或“所有者的權利”,而不是有形資產或無形資產本身。
3.市場、成本、價格和價值概念
《國際評估準則》指出價格和成本是事實,而價值是對資產在一定條件下應當進行交易的價格的估計額。
市場是買方和賣方之間在價格機制作用下就商品和服務進行交易的體系
成本是與生產相關的概念,是為商品或服務所支付的貨幣數(shù)額,或者是生產商品、提供服務所需要的貨幣數(shù)額。
一般情況下,價格反映出在特定條件下特定的買方和(或)賣方對商品或服務價值的認可。
價值是個經濟概念,價值并不是事實,只是根據(jù)特定的價值定義在特定時間內對商品、服務進行交易時最可能形成的價格的估計額。價值的經濟概念反映了在價值的有效日期(基準日),市場(而不是特定買方或賣方)對于某人由于擁有某商品或接受某服務而具有的利益的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