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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
根據(jù)《稅務行政復議規(guī)則》,下列事項中,不可以適用調解的是(?。?/p>
A、核定稅額
B、確定應稅所得率
C、納稅機關的公告
D、行政賠償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對下列稅務行政復議事項,依照自愿、合法的原則,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在行政復議機關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以前可以達成和解,稅務行政復議機關也可以調節(jié):行使自由裁量權作出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核定稅額、確定應稅所得率等;行政賠償;行政獎勵;存在其他合理性問題的具體行政行為。
注冊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每日一練(2013-09-27)
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收相關法律》每日一練(20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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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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