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哪些類型的代表機構需要在中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正小保 2024/08/10 12:04:22  字體:
根據(jù)中國稅法規(guī)定,以下類型的代表機構需要在中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1. 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2. 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對于第一類,即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yè),如果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則需要在中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 該機構、場所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 該機構、場所雖然沒有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但是其控制方(如母公司、總公司等)取得了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并且該機構、場所和控制方之間存在特定的關系,如成本分攤、利潤分配等。

對于第二類,即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的非居民企業(yè),通常需要通過預提稅等方式在中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是,中國稅法對于“設立機構、場所”有特定的定義,包括但不限于辦公室、工廠、倉庫等有形場所,以及通過員工、代理人或者自動設備等方式進行的業(yè)務活動。同時,對于某些特定類型的企業(yè),如國際運輸企業(yè)、控股公司等,可能還會有特殊的稅收規(guī)定。

具體到稅法(二)的題目,需要根據(jù)題目中的具體情境和法律規(guī)定來判斷哪些類型的代表機構需要在中國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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