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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稅考友在論壇上分享的注冊稅務師《稅收相關法律》考試科目的學習筆記,以下是關于“行政訴訟代表人”的知識,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行政訴訟代表人
1.訴訟代表人與訴訟代理人的區(qū)別
?。?)訴訟代表人是本案的當事人,與本案的訴訟標的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
?。?)訴訟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并在代理授權范圍內來行使職權,只能代理一方當事人,不能在同一訴訟中同時代理雙方當事人。
2.訴訟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區(qū)別
(1)訴訟代表人是由法律規(guī)定或由推選或法院指定產生的,如果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要經過被代表的其他當事人同意;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機關,代表法人進行訴訟,因而,其行為就是法人的行為,訴訟權利不受限制。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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