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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CTA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稅考友在論壇上分享的注冊稅務師《稅法一》考試科目的學習筆記,以下是關于“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 ”的知識,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
一、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
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應以引起納稅義務成立的法律事實為基礎和標志。納稅義務產生的標志應當是納稅主體進行的應當課稅的行為。
二、稅收法律關系的變更:
1.由于納稅人自身的組織狀況發(fā)生變化。
2.由于納稅人的經營或者財產情況發(fā)生變化。
3.由于稅務機關組織結構或者管理方式的變化。
4.由于稅法的修訂或者調整。
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破壞。
三、稅收法律關系的消滅:
1.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
2.納稅義務因超過期限而消滅。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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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保會計網校
2015年0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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