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22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練習題:涉稅鑒證證據(jù)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Shadow 2022/05/11 11:23:46 字體:

(2015)鑒證人獲取涉稅鑒證證據(jù)不可以用的方法是(?。?/p>

A.偷拍偷錄

B.審閱書面材料

C.檢查盤點實物

D.詢問或函證事項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答案解析】下列證據(jù)材料不得作為鑒證依據(jù):

①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jù)材料;②以偷拍、偷錄和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jù)材料;③以利誘、欺詐、脅迫和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證據(jù)材料;④無正當事由超出舉證期限提供的證據(jù)材料;⑤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無其他證據(jù)印證,且對方不予認可的證據(jù)的復制件、復制品;⑥無法辨明真的證據(jù)材料;⑦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證人提供的證言;⑧不具備合法、真實性的其他證據(jù)材料。

暢學旗艦班600-150

更多推薦:

圍觀!針對2022年稅務師大綱變化的備考方法

2022年稅務師不同考生科目搭配手冊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