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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稅務師《稅法一》試題:轉讓不動產應納增值稅的計算(以不動產抵債)(延考考生回憶版)
單選題
某生產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3月,法院將其2017年5月購進凈值為700萬元的商鋪強制執(zhí)行抵債務760萬元,該商鋪購進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稅款合計金額981萬元,該筆業(yè)務應繳納的增值稅額是( )萬元。
A.68.40
B.57.80
C.81.00
D.62.75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不動產抵債應納增值稅的計算”知識點。應繳納的增值稅=760÷(1+9%)×9%=62.75(萬元)。
【點評】本題考核“轉讓不動產應納增值稅的計算(以不動產抵債)”這個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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