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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21稅務師《涉稅法律》試題:實踐合同(延考考生回憶版)
多選題
根據《民法典》的規(guī)定,以標的物的交付作為成立要件的合同有(?。?。
A.保管合同
B.定金合同
C.租賃合同
D.倉儲合同
E.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參考答案】ABE
【參考解析】本題考核實踐合同。實踐合同,也稱要物合同,是指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如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點評】本題考核“實踐合同”這個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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