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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二》預習:納稅期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3/10/28 09:11:26 字體:

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第一章 企業(yè)所得稅

  知識點八十六、納稅期限

  納稅期限:按年計征,分月或者分季預繳,年終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ㄒ唬┘{稅年度

  1.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業(yè)在一個納稅年度的中間開業(yè),或者由于合并、關閉等原因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當以其實際經營期為1個納稅年度。

  3.企業(yè)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作為1個納稅年度。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報送申報表結清稅款。

 ?。ǘ﹨R算清繳: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ㄈ┙K止清算:企業(yè)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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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注冊稅務師考試《稅法二》第一章預習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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