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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試·單選題
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有下列( )情形時,其他合伙人可以一致同意將其除名。
A.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B.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C.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
D.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以上內容是正保會計網校從論壇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稅務師試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2016年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你準備好了嗎?讓我們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時間,努力奮斗吧!祝您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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