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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稅務師試題《涉稅服務實務》綜合題及參考答案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水冰月 2022/09/19 12:19:14 字體:

2022年稅務師考試時間在11月19、20日舉行,眼看著考試臨近,大家要多做題,及時發(fā)現問題,總結錯題,查漏補缺。同時,2021年稅務師試題,大家也要練練,看看歷年考試知識點怎么出題。

2021年稅務師試題《涉稅服務實務》綜合題及參考答案(考生回憶版)

1.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營客貨運輸服務、倉儲服務和收派服務,兼營旅游服務。請根據所列信息解答相關問題,涉及計算的列明計算過程,金額單位為萬元,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資料1.2020年所有服務項目銷售額以及享受免征增值稅的銷售額如下表所示:

服務類別

交通運輸

現代服務(生產性服務)

生活服務

具體服務項目

客運

貨運

倉儲

收派

旅游

不含稅銷售額

720

790

460

950

430

其中免征增值稅的金額

350

320

0

760

430

其中旅游服務采用差額計稅方法時,可以扣除的支付給其他單位的住宿費、餐飲費以及其他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等合計金額為310萬元。

資料2,2021年1月,相關服務項目收入情況如下表所示:

服務項目

客運

貨運

倉儲

收派

旅游

收入額(含稅)

55

65

34

66

40

其中可以免征增值稅的金額

20

15

0

36

40

其中旅游服務采用差額計稅方法時,可以扣除的支付給其他單位的住宿費、餐飲費以及其他旅游企業(yè)的旅游費用等合計金額為28萬元。已知2021年1月共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12萬元,相關采購支出無法劃分具體用途,但確定與旅游服務無關。

甲公司對接政策規(guī)定可以選擇使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均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旅游服務采用差額征稅方法;2021年1月份期初無留抵稅額和上期末加計抵減額余額。

要求1,根據資料1,甲公司2020年度旅游服務全部免征增值稅,客運、貨運、收派部分免征增值稅,政策依據是什么?

要求2,根據資料1,甲公司2020年生活性服務業(yè)和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取得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例是多少?甲公司2021年度是否可以享受加計抵減政策進項稅額優(yōu)惠?可以享受的比例是多少?

要求3,根據資料2,甲公司在按照規(guī)定享受免稅待遇和加計抵減的情況下,2020年1月應繳納的增值稅是多少?

要求4,根據資料2,甲公司享受免稅和放棄免稅在發(fā)票開具方面有哪些不同?

【參考答案】

(1)自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旅游服務屬于生活服務,可以全部免征增值稅??瓦\、貨運和收派服務中的“公共交通”運輸部分,以及收派服務中的“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收派部分可以免征增值稅。

(2)生產、生活性服務業(yè)取得銷售額占全部銷售的比例=(460+950+430-310)÷(720+790+460+950+430-310)=50.33%

甲公司2020年生活性服務業(yè)取得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例=(430-310)÷(720+790+460+950+430-310)×100%=3.95%

甲公司2021年度可以享受加計抵減政策。加計抵減的比例是10%。

【提示1】納稅申報銷售額包括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簡易計稅方法銷售額,免稅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fā)票銷售額,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即征即退項目銷售額。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提示2】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或單純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3)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55-20+65-15)÷(1+9%)=77.98(萬元)

簡易計稅方法銷售額=(34+66-36)÷(1+3%)=62.14(萬元)

簡易計稅銷售額+免稅銷售額(不含生活服務)=62.14+20+15+36=133.14(萬元)

全部的銷售額(不含生活服務)=77.97+133.14=211.11(萬元)

不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12×133.14÷211.11=7.57(萬元)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2-7.57=4.43(萬元)

當期計提的加計抵減額=4.43×10%=0.44(萬元)

2021年1月應繳納的增值稅=77.97×9%-4.43-0.44+62.14×3%=4.01(萬元)

(4) 享受免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放棄免稅,可以開具專用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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