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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練習試題:稅務行政復議終止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水冰月 2021/01/06 16:44:28 字體:

稅務行政復議期間,下列情形引起行政復議終止的是(?。?/span>

A.作為申請人公民被宣告失蹤的

B.行政復議機關因不可抗力不能參加行政復議的

C.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達成和解的

D.行政復議機關認為具體行政行為需要停止執(zhí)行的

查看答案解析
【參考答案】

C

【參考解析】行政復議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終止:

(1)申請人要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構準予撤回的。

(2)作為申請人的公民死亡,沒有近親屬,或者其近親屬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

(3)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其權利義務的承受人放棄行政復議權利的。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依照《稅務行政復議規(guī)則》第八十七條的規(guī)定,經行政復議機構準許達成和解的。

(5)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以后,發(fā)現其他行政復議機關已經先于本機關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 依照行政復議中止第(1)項、第(2)項、第(3)項規(guī)定中止行政復議,滿60日行政復議中止的原因未消除的,行政復議終止。

行政復議中止前(3)項內容如下:

(1)作為申請人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尚未確定是否參加行政復議的。

(2)作為申請人的公民喪失參加行政復議的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的。

(3)作為申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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