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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稅務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稅務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五章 行政復議法律制度
知識點五:行政復議被申請人
(一)一般規(guī)定
行政復議被申請人,是指作出被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主體。
(二)具體規(guī)定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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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行政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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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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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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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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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該行為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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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共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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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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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作出行為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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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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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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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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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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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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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作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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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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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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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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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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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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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的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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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銷的機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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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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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級經(jīng)上級批準作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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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機關(NOT署名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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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機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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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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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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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機構、內(nèi)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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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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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見以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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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1】下級機關A作出的行政行為經(jīng)過上級機關B的批準,批準機關為B,署名的機關為A,此處考慮實質(zhì)標準,批準機關B為被申請人。
【注意】派出機構、內(nèi)設機構的行為的被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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