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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直接訴訟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損害(個別)“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直接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股東代位(公司)訴訟
(1)先訴請求
①“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犯錯誤:找監(jiān)事會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②“監(jiān)事”犯錯誤:找董事會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代位訴訟
①監(jiān)事會、董事會收到股東的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nèi)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②外部人(公司以外的他人)給公司造成損失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xù)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監(jiān)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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