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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練習題:犯罪形態(tài)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4/24 14:46:53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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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務師考試處于備考預習的黃金階段,預習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學習階段,正確的預習方法對知識的學習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各位同學在學習知識點的同時要加強練習題的鞏固,把知識點掌握扎實。以下是正保會計網(wǎng)校教學專家編寫的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十二章相關試題,幫助大家鞏固學習,順利通過考試!  

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練習題

  單選題

甲與乙有仇,指使丙尋機報復。一日,丙知乙一人在家,便攜匕首前往。途中被一卡車撞傷,報復計劃失敗。丙的行為在刑法上屬于( )。

A.犯罪預備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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