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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稅務師考試處于預習的黃金階段,對于學習而言,預習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預習的好,可使課堂學習更高效,學員可根據網校制定的預習計劃表來安排學習進度。為了幫助廣大考生高效備考,網校整理了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知識點,供大家參考學習。
知識點:特殊管轄
1.不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即行政公署、區(qū)公所、街道辦事處)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只能向設立該派出機關的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解釋】把派出機關看作是一級政府即可,把街道辦事處看作鄉(xiāng)政府,把區(qū)公所看作副縣級政府,把地區(qū)行署看作市政府。
2.不服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依法以自己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人可選擇向設立該派出機構的部門或者該部門的本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3.不服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如高等學校的學位授予權等)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分別向直接管理該組織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或者國務院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4.不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5.不服被撤銷的行政機關在撤銷前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向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解釋】申請人也可以向具體行政行為發(fā)生地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由接受申請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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