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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預習知識點:專用發(fā)票使用范圍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7/02/22 08:56:37 字體: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稅務師考試也是這樣積累的過程,只有不斷地去積累專業(yè)知識才能取得成功。以下是網(wǎng)校根據(jù)2016年稅務師教材整理的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知識點用于預習階段,祝大家預習愉快!

2017年稅務師《稅法一》預習知識點

知識點:一般納稅人不得開具專用發(fā)票的情形

(1)商業(yè)企業(yè)一般納稅人經(jīng)營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的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fā)票;

(2)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應稅項目或應稅勞務。

相關推薦2017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第五章知識點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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