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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練習日期】2016年3月27日
某市商業(yè)銀行未按照規(guī)定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jié)嚴重的,處( )的罰款。
A.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B.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
C.處2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
D.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正確答案】 D
【答案解析】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未依照《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陸稅務登記證件號碼,或者未按照規(guī)定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專家點評】 本題主要考核第二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法律責任的知識點。本知識點屬于純記憶性的內容,建議將不同的法律責任歸納總結,之后對比記憶。
針對大家在做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可以在網校論壇進行題目的討論,實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問,最終的目的是讓廣大學員都能夠打下一個堅實的基礎,在考試的時候遇到類似的問題大家可以得分。
注:以上習題來源于正保會計網校“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欄目,網校老師針對學員每日提交的測試結果挑選出有代表性的錯題進行點評。
注:本文為正保會計網校原創(chuàng),版權屬正保會計網校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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