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2015年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5年稅務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相關知識點,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知識點:行政許可撤銷和注銷制度
1.撤銷與注銷區(qū)別
(1)撤銷:是把權利拿走,是一個實體權利問題(糾正違法行為)針對許可本身的違法;
(2)注銷:是手續(xù),是程序問題(許可沒有了把它注銷)。
2.可以撤銷行政許可: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3)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5)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3.應當予以撤銷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手段取得許可的。
4.可以不予撤銷
撤銷許可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應當辦理注銷手續(xù)情形:
(1)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xù)的;
(2)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終止的;
(4)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
(5)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注銷方式主要有收回證件、加注發(fā)還、公告注銷等。
注:本文原創(chuàng)于正保會計網校(http://m.galtzs.cn),不得轉載!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相關鏈接:
2015年稅務師考試新舊教材對比匯總
2015年稅務師新舊考試大綱對比匯總
2015年稅務師考試機考模擬系統(tǒng)開通
2015稅務師夢想成真輔導書《五冊直達》熱銷中
招生方案: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