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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注會經濟法易錯題解析:合同權利義務(三十七)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了了 2021/06/29 14:22:16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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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注會經濟法易錯題解析:合同權利義務(三十七)

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關于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A、 因債權轉讓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B、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

C、 債務人轉移債務的,原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債權的,新債務人不得向債權人主張抵銷

D、 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不能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債務人轉移債務的,新債務人“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選項D錯誤。

【點評】本題考核的知識點是債權債務的轉讓。本題是單純法條的考查,都是教材中的原文,要進行歸納性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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