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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練習題:信函處理(8.19)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5/08/19 16:14:28 字體:

為了方便備戰(zhàn)2015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正保會計網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的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幫助。

多選題

  甲廠向乙廠發(fā)出信函,表示有設備出售價格1.5萬元;乙廠回復:需該設備,但接受的價格為1.2萬元;甲廠又回函:價格可為1.3萬元,復函即供貨。乙廠經辦人因工作疏忽,接甲廠的函件后,未予及時復函處理。后甲廠將設備發(fā)送到乙廠,乙廠才發(fā)現對甲廠信函未處理,下列表述錯誤的有(?。?。

  A.甲乙之間的合同不成立

  B.甲廠未經乙廠同意發(fā)貨違約

  C.乙廠未及時通知甲廠發(fā)貨違約

  D.雙方之間有誤解,可撤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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