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與法人的關系有以下不同之處:
1. 定義:代理是指代表他人進行交易或行為的個人或機構,而法人是指一種法律上具有獨立權利和義務的實體,可以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 資格: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而法人通常是指公司、合伙企業(yè)等法律實體。
3. 權力范圍:代理人的權力通常是有限的,只能代表法人進行特定的交易或行為,而法人的權力更廣泛,可以獨立進行各種法律行為。
4. 責任: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要遵守代理合同的約定,對于代理行為承擔責任,而法人對于其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5. 終止:代理關系可以隨時終止,根據(jù)代理合同的約定或者一方的通知,而法人的存在通常是長期的,只有在法定條件下解散或終止。
總的來說,代理是一種特定的代理關系,而法人是一種法律實體,代理與法人之間的關系是代理關系的一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