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審計策略的目的是確保審計工作能夠高效、準確地達到其目標,即對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和公允性進行評估。具體目的包括:
1. 確保審計工作符合審計準則和法規(guī)要求,以保證審計的合法性和合規(guī)性。
2. 確定審計的范圍和深度,以便評估財務報表的風險和重要性,并確定相應的審計程序。
3. 確保審計工作能夠全面、適當?shù)孬@取和評估相關的審計證據(jù),以便形成審計意見。
4. 確定審計團隊的組成和分工,以保證審計人員具備適當?shù)膶I(yè)素質和經驗,能夠完成審計任務。
5. 確定審計工作的時間安排和預算,以保證審計工作能夠按時完成,并符合預期的成本效益。
6. 確保與被審計單位和相關方之間的溝通和合作,以便獲取必要的信息和解決審計過程中的問題。
7. 確保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以保證審計意見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總體審計策略的制定需要審計師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業(yè)務性質、風險特征和內部控制情況,同時考慮審計資源和時間的限制,以及適用的審計準則和法規(guī)。通過制定合理的總體審計策略,審計師能夠在審計過程中更加有效地發(fā)現(xiàn)潛在的錯誤和欺詐行為,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