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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預習:物的種類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3/12/16 14:16:14 字體: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物的種類

流通物、限制流通物與禁止流通物   流通物是指可自由進入市場流通之物,絕大多數(shù)動產以及不動產中的房屋均屬流通物   禁止流通物不屬于《物權法》調整范圍  
限制流通物是被法律限制市場流通之物,如文物、黃金、藥品等  
禁止流通物則是法律禁止流通之物,如槍支  
動產與不動產   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物   (1)動產以交付為原則,不動產則須登記。(2)不動產糾紛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不動產是指不可移動,或如移動將損害其價值的物,為不動產,包括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著物  
可替代物與不可替代物(僅限于動產)   可替代物是在交易上依數(shù)量、容量或重量而確定的物,常被稱為種類物,如書、糧食等   交易客體為可替代物時,可以同類物替代履行;不可替代物一旦發(fā)生損害就只能轉化為金錢賠償  
不可替代物亦稱特定物,如齊白石的畫等  
消費(耗)物與非消費(耗)物(僅限于動產)   消費物是指依其性質只能一次性使用或讓與之物,如糧食、金錢等   消費物的使用權人一般是所有權人,以讓與為目的的消費物(金錢)移轉占有即移轉所有權  
非消費物(不是)只能一次性使用或讓與之物,如工具等  
可分物與不可分物   可分物是不因分割而變更其性質或減損其價值的物,如米、酒等   分割共有時,可分物可進行實物分割  
不可分物因分割而變更其性質或減損其價值,如牛、汽車等  
主物與從物   主物是獨立存在,起主要效用的物,如汽車、機器   在無法律特別規(guī)定或當事人特別約定時,從物的權利歸屬與主物一致  
從物只是作為他物發(fā)揮作用的輔助工具,如汽車后箱中的備用胎、機器的維修工具等  
原物與孳息物   原物是指依其自然屬性或法律規(guī)定產生新物的物,如產生幼畜的母畜、帶來利息的存款等   (1)天然孳息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另有約定的按約定。(2)法定孳息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交易習慣。  
孳息物是指原物產生的收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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