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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練習題:公司合并時通知債權人的法定期限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3/11/04 14:09:23 字體:
  2014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練習題,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幫助。

  單項選擇題

  根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公司合并時,應在法定期限內通知債權人,該法定期限為( )。

  A、公司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10日內

  B、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之日起10日內

  C、合并各方主管部門批準之日起10日內

  D、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后1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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