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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備考信息
單項選擇題
甲、乙、丙、丁共同投資設立合伙企業(yè),約定利潤分配比例為4:2:2:2.現甲、乙已退伙,丙、丁未就現有合伙企業(yè)的利潤分配約定新的比例,經過協商后也無法確定,亦無法確定二人的實繳出資比例。依照法律規(guī)定,現該合伙企業(yè)的利潤在丙、丁之間如何分配( )。
A、全部利潤還按2:2的比例分配,剩余的部分作為企業(yè)的基金
B、全部利潤的40%按3:1的比例分配,其余部分平均分配
C、全部利潤按二人的實際出資比例分配
D、全部利潤平均分配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yè)合伙人的利潤和虧損分擔的規(guī)定。根據《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合伙企業(yè)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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