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知識點: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一)非無保留意見的含義
非無保留意見是指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中發(fā)表非無保留意見:
1.根據獲取的審計證據,得出財務報表整體存在重大錯報的結論。
2.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不能得出財務報表整體不存在重大錯報的結論。
如果注冊會計師能夠通過實施替代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則無法實施特定的程序并不構成對審計范圍的限制。
下列情形可能導致注冊會計師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也稱為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1)超出被審計單位控制的情形;
(2)與注冊會計師工作的性質或時間安排相關的情形;
(3)管理層施加限制的情形。
(二)確定非無保留意見的類型
注冊會計師確定恰當的非無保留意見類型,取決于下列事項:(1)導致非無保留意見的事項的性質,是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還是在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2) 注冊會計師就導致非無保留意見的事項對財務報表產生或可能產生影響的廣泛性作出的判斷。
注意:
第一,在承接審計業(yè)務后,如果注意到管理層對審計范圍施加了限制,且認為這些限制可能導致對財務報表發(fā)表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注冊會計師應當要求管理層消除這些限制。如果管理層拒絕消除限制,除非治理層全部成員參與管理被審計單位,注冊會計師應當就此事項與治理層溝通,并確定能否實施替代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第二,如果受到的限制產生的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應當在可行時解除業(yè)務約定,如果在出具審計報告之前解除業(yè)務約定被禁止或不可行,應當發(fā)表無法表示意見。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其他事項段。(解釋不能解約的原因)
第三,如果認為有必要對財務報表整體發(fā)表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注冊會計師不應在同一審計報告中對按照相同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的單一財務報表或者財務報表特定要素、賬戶或項目發(fā)表無保留意見。
(三)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格式和內容
1.導致非無保留意見的事項段
2.審計意見段
3.非無保留意見對審計報告要素內容的修改
(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范例,詳見參考格式23-3、23-4、23-5、23-6)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