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5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技術合同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2/03 11:51:22 字體:

  為了幫助廣大學員備戰(zhàn)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保會計網校精心為大家整理了注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知識點,希望能夠提升您的備考效果,祝您學習愉快!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

  知識點:技術合同

 ?。ㄒ唬┘夹g合同概述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fā)、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1.技術合同的無效與可撤銷

 ?。?)除《合同法》總則規(guī)定的無效理由以外,下列技術合同無效:

  ①限制當事人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fā)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進的技術,或者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

  ②限制當事人一方從其他來源獲得與技術提供方類似技術或者與其競爭的技術;

  ③阻礙當事人一方根據市場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實施合同標的技術;

 ?、芤蠹夹g接受方接受并非實施技術必不可少的附帶條件,包括購買非必需的技術、原材料、產品、設備、服務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員等;

  ⑤不合理地限制技術接受方購買原材料、零部件、產品或者設備等的渠道或者來源;

  ⑥禁止技術接受方對合同標的技術知識產權的有效性提出異議或者對提出異議附加條件。

 ?。?)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的科研組織(如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立的從事技術研究開發(fā)、轉讓等活動的課題組、工作室等)訂立的技術合同,①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授權或者認可的,視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訂立的合同,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②未經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授權或者認可的,由該科研組織成員共同承擔責任,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該合同受益的,應當在其受益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侵害他人技術秘密的技術合同被確認無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以外,善意取得該技術秘密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時的范圍內繼續(xù)使用該技術秘密,但應當向權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費并承擔保密義務。

  2.職務技術成果

 ?。?)職務技術成果是執(zhí)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①所謂“執(zhí)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包括:

  •履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承擔其交付的其他技術開發(fā)任務;

  •離職后一年內繼續(xù)從事與其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崗位職責或者交付的任務有關的技術開發(fā)工作,但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其職工就職工在職期間或者離職以后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有約定的,依約定確認。

  ②所謂“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包括職工在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fā)過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資金、設備、器材或者原材料等物質條件,并且這些物質條件對形成該技術成果具有實質性的影響;還包括該技術成果實質性內容是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尚未公開的技術成果、階段性技術成果基礎上完成的情形。但下列情況除外:

  •對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約定返還資金或者交納使用費的;

  •在技術成果完成后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對技術方案進行驗證、測試的。

  (2)個人完成的技術成果,屬于執(zhí)行原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又主要利用了現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的,應當按照該自然人原所在和現所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達成的協(xié)議確認權益。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根據對完成該項技術成果的貢獻大小由雙方合理分享;

 ?。?)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從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或者報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訂立技術合同轉讓職務技術成果時,職務技術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

  所謂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包括對技術成果單獨或者共同作出創(chuàng)造性貢獻的人,也即技術成果的發(fā)明人或者設計人。提供資金、設備、材料、試驗條件,進行組織管理,協(xié)助繪制圖紙、整理資料、翻譯文獻等人員,不屬于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

 ?。ǘ┘夹g開發(fā)合同

  技術開發(fā)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tǒng)的研究開發(fā)所訂立的合同。技術開發(fā)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ㄈ┘夹g轉讓合同

  1.技術轉讓合同概述

  (1)技術轉讓合同,是指合法擁有技術的權利人,包括其他有權對外轉讓技術的人,將現有特定的專利、專利申請、技術秘密的相關權利讓與他人,或者許可他人實施、使用所訂立的合同;

 ?。?)當事人以技術入股方式訂立聯營合同,但技術入股人不參與聯營體的經營管理,并且以保底條款形式約定聯營體或者聯營對方支付其技術價款或者使用費的,視為技術轉讓合同;

  (3)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秘密后續(xù)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一方后續(xù)改進的技術成果,其他各方無權分享。

  2.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xù)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布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包括以下方式:

 ?。?)獨占實施許可,是指讓與人在約定許可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將該專利僅許可一個受讓人實施,讓與人依約定不得實施該專利;

 ?。?)排他實施許可,是指讓與人在約定許可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將該專利僅許可一個受讓人實施,但讓與人依約定可以自行實施該專利;

 ?。?)普通實施許可,是指讓與人在約定許可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并且可以自行實施該專利。

 ?。ㄋ模┘夹g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1.技術咨詢合同,是指科技人員作為受托人就特定技術項目向委托人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工作成果的合同。

  2.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