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電影《華爾街》中有這樣一句臺詞——“我知道最有價值的物品,那就是信息!
內幕交易正是利用這種“信息”來牟利的典型行為。這種“信息”在給內幕交易者帶來巨額財富的同時,也破壞了整個證券市場的秩序和發(fā)展。
在越來越重視公開、透明的今天,內幕交易究竟還能“存活”多久?我們又該以何種態(tài)度來對待這已經困擾證券市場多年的“頑疾”呢?

內幕交易的“昨天”“今天”“明天”...
INSIDER TRADING "YESTERDAY" "TODAY" "TOMORROW"
如何約束內幕交易行為
HOW TO RESTRICT INSIDER TRADING BEHAVIOR
我國對內幕
交易的監(jiān)管
引言:

  無論是去年年初的全民炒股還是到年中股市暴跌相約“天臺見”,中國股市始終是吸引大家眼球的重中之重。經過陣痛后的中國股市更加注重對于內幕交易行為的監(jiān)察!

一、控制內幕交易《證券法》是根本

  《證券法》中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第七十五條和第七十六條中對于內幕交易涉及人員、范圍以及處罰都給出了說明。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對《證券法》的修訂草案進行了審議。《證券法》作為我國對內幕交易監(jiān)管的法律依據,對于其修訂后是否會明確內幕交易的處罰條例,以及能否加強對于內幕交易行為的處罰力度都是各方人士最最關注的重點。

二、證監(jiān)會加強監(jiān)察力度嚴查內幕交易

  證監(jiān)會作為證券市場監(jiān)督管理的核心機構,其對內幕交易行為的查處以及處罰執(zhí)行的力度也是控制內幕交易行為的重要因素。去年以來證監(jiān)會不僅加大了對證券市場的監(jiān)管強度,更是在內部加強了反腐查處,證監(jiān)會主席肖鋼就明確提出,要對從業(yè)人員“利用非公開信息數據謀利”的行為進行嚴查,“監(jiān)督執(zhí)紀要動真碰硬,直指內部反腐!

三、證交所自律監(jiān)管不斷完善輔助規(guī)范市場

  目前,我國的證券交易所有兩個,分別在上海與深圳。面對著我國飛速發(fā)展的資本市場,以及同資本市場一同發(fā)展起來的內幕交易行為,交易所在運營監(jiān)管上面臨了重大考驗。在上交所的《自律監(jiān)管工作報告》中就特別提出要“創(chuàng)新發(fā)展市場監(jiān)管手段,全面配合委托執(zhí)法工作。綜合運用大數據監(jiān)管、輿情監(jiān)管等新型科技監(jiān)管手段,嚴厲打擊內幕交易、跨市場操縱等違規(guī)行為,做好委托執(zhí)法相關溝通、銜接與協(xié)作工作!

引言:

  “貪婪不好聽,卻是好東西!(Greed,for lack of a better word,is good.)只要有利可圖,內幕交易就不會消除。我們所能做的只是更加嚴格的立法和更加有效的執(zhí)行。

一、嚴懲內幕交易

  前面提到的美國對沖基金巨頭,因其內幕交易行為被罰獲利6倍以上的罰款,并被勒令退出基金行業(yè)。而直接操作內幕交易員工則被判9年刑期。

二、追責“一個也不能少”

  在美國對內幕人的定義是非常廣泛的,不僅包括公司的董事、監(jiān)事、高管及其合伙人、受托人;擁有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合伙人、受托人;公司雇員和上述人員的配偶、直系血親和家庭信托人等。其推定內幕人還包括任何通過履行職務知悉內幕消息的公司外人士、信息泄露人和泄露知悉人以及盜用信息者。這簡直是把所有與內幕交易有關的人員一鍋燴。

三、發(fā)動群眾“舉報有獎”

  “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在很多國家,政府不僅對爆料包括內幕交易在內的證券欺詐行為的舉報者提供反報復和隱私保護,還會按照追回資金給予舉報者10%-30%不等的獎勵。要知道國外版“朝陽群眾”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視。

內幕交易
何時能結束
如何避免被“誤傷”
HOW TO AVOID BEING HURT
作為股市小散戶的我們,在唾棄那些內幕交易行為的同時,自己也難免會愛聽些“小道消息”。在監(jiān)管力度加強,處罰“下狠手”的當下,我們就要明確的區(qū)分哪些屬于內幕消息、哪些是內幕交易行為,以免不小心被“誤傷”!
內幕交易的基礎
內幕信息
從內幕交易的發(fā)展史以及各國對內幕交易行為的態(tài)度我們可以看出,內幕交易雖然不會被完全消除,但在健全的市場監(jiān)管機制下,它的生存空間將會越來越小。這種證券市場上的違法投機行為勢必會得到有效的制約,還廣大投資者一個真正“公平、公正、公開”的證券市場!
擴展閱讀
更多精彩內容

Copyright © 2000 - 2024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