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經濟法》中級會計必刷題:撤銷權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任任任 2019/09/25 19:32:29  字體:

招生方案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照片一鍵處理

會計人證件照

考試提醒

考試節(jié)點全知曉

考試提醒

成功的意義應該是發(fā)揮了自己的所長,盡了自己的努力之后,所感到的一種無愧于心的收獲之樂。為了讓大家對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科目知識點更加熟悉,正保會計網校小編整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的法律行為的試題,即將考試的你快來看一看吧。

甲在乙商場購買一個標明“原裝進口”的智能手機配件,拿到專業(yè)維修店檢測,結果確定所買配件為國產。甲多次與乙商場交涉未果,遂訴至法院,請求法院撤銷該手機配件買賣合同。根據《民法總則》規(guī)定,甲的撤銷權的行使期間是(?。?。

A.2年    

B.3年

C.1年      

D.4年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民法總則》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3個月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fā)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所以甲的撤銷權行使期間是1年。

你想要的課程全都有?。?a href="http://m.galtzs.cn/zhongjizhicheng/project/" target="_blank">>>>>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課程

你想問的都回答: >>>>2020中級會計職稱報考及學習常見問題解答  

你想要的資料都給你: >>>>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新生招募 超值資料包免費下載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