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練習題:股東提起解散公司
2014中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4月1日-30日,考試時間為10月25日、26日。為了幫助參加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學員鞏固知識,提高備考效果,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學員為大家分享了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各科目練習題,幫助廣大考生一起學習一起進步。
練習題
法定情形下,股東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訴,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股東可以知情權、利潤分配請求權受到損害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訴。
B、股東可以公司虧損、財產(chǎn)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為由提起解散公司之訴。
C、股東提起解散公司之訴,應當以公司為被告。
D、經(jīng)法院調解公司收購原告股份的,公司應自調解書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將股份轉讓或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