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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公司解散的原因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上好佳 2020/05/21 16:31:21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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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只青睞有準備的人!備考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也是這樣!網校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練習題,每天多學一點點,考試更從容!

甲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張某,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5%,以下列事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并符合《公司法》有關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的有( )。

A.公司持續(xù)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

B.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比例,持續(xù)兩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

C.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

D.公司無故拒絕張某查閱公司會計賬簿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
【解析】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并符合《公司法》有關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1)公司持續(xù)兩年以上無法召開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的;(2)股東表決時無法達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比例,持續(xù)兩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的;(3)公司董事長期沖突,且無法通過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解決,公司經營管理發(fā)生嚴重困難的;(4)經營管理發(fā)生其他嚴重困難,公司繼續(xù)存續(xù)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情形。

經濟法如何學?

學習經濟法時,我們需要構建知識框架,形成完善的知識體系,思維導圖就是一個很好的學習手段。利用思維導圖,將各個知識點建立起框架,幫助我們進行記憶。思維導圖可以幫我們更好地梳理經濟法中繁雜的考點,進行歸納總結,理清學習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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