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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后資格審查時間為2017年12月4日-2018年3月10日,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兩個環(huán)節(jié),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成績合格考生需經(jīng)過所在單位初審通過才能參加資格復審。
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7﹞140號),2017年度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現(xiàn)將資格審查事項公告如下:
1、2017年12月4日起開始資格審查,2018年3月10日前結束。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財政部門在此時間內自行安排資格審查,并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告知成績合格考生。
資格審查具體安排,請關注各市州官網(wǎng)動態(tài):長沙市(長沙會計網(wǎng))、其他市州(市州財政局官網(wǎng))。
2、資格審查分為初審和復審兩個環(huán)節(jié)。初審由成績合格考生所在單位負責,復審由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財政部門負責。
3、成績合格考生必須經(jīng)所在單位初審合格才能參加資格復審。單位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初審時,需對報考人員信息一一核實,嚴格把關。初審符合條件的,所在單位在《 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見附1)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并簽名、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考生不符合條件且不再參加資格復審。所在單位應充分運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進行核查,對合格考生提供的材料加強網(wǎng)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
4、初審合格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有關材料(詳見附1),到指定地點進行考后資格復審。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相關規(guī)定做好資格復審工作。在復審過程中,職改部門工作人員要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審核考生提供的有關材料。復審合格的,經(jīng)審人在《 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市州職改部門資格復審意見”欄目簽署審查意見、簽名并加蓋審查部門公章。
5、考生無特殊情況應參加當年度資格審查。因特殊原因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的,僅可在下年度進行資格審查時參加一次補充資格審查。
6、各市州資格復審結束后,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及時公示、發(fā)文確認本市州合格人員名單(名單報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同時將資格審查不合格考生信息整理造冊報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7、市州財政部門在《考試登記表》“資格考試部門意見”欄目簽名蓋章。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職改)部門在《考試登記表》“頒發(fā)資格證書部門意見”欄目蓋章,同時在合格人員資格證書上加蓋鋼印,在“簽發(fā)單位蓋章”處加蓋公章。市州財政部門負責將資格證書及《 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發(fā)放至個人,其中登記表存入個人檔案,資格證書由個人留存。
附件:
湖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中級會計職稱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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