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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楚雄州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1日-31日,網上交費截止時間定于4月5日,考試收費為每人每科56元(其中考務費為每人每科6元,考試費為每人每科50元),考生在網上自行交費;8月28日-9月9日前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無紙化考試定于9月9日-10日舉行。領取合格證需審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楚雄州財政局關于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縣市財政局,州級各行政、事業(yè)、企業(yè)單位,中央、省屬駐楚各單位:根據《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云財會考〔2017〕1號)要求,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7年9月9日-10日舉行?,F將楚雄州2017年度考試報名工作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考試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并在全州范圍內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含考試用書訂購費、郵費)。
二、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考生對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忌诶U費前可以自行修改有誤信息;繳費后發(fā)現填寫信息有誤的,2017年9月1日前可到報名點申請修改有誤信息,報名點核實信息無誤后報省會計考辦統(tǒng)一修改。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到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和確認。成績合格,但報考條件不能通過資格審查的,將無法辦理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責任由考生自負。考試報考條件詳見附件。
三、考試科目
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四、考試收費
根據《財政部關于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會評〔2017〕1號)和《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確認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云財會〔2016〕100號)的精神,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收費為每人每科56元(其中考務費為每人每科6元,考試費為每人每科50元),考生在網上自行交費。
五、考試報名、考試時間及考務日程安排
(一)2017年2月25日前,各縣市公布本地區(qū)2017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
(二)報名時間:中級資格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1日-31日,網上交費截止時間定于2017年4月5日。報名網址為“會計行業(yè)管理網()”、“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駐楚雄市轄區(qū)內的州級各行政、事業(yè)、企業(yè)單位,中央、省屬單位網上報名點選擇“州級”,其余選擇所在縣市報名點即可。
(三)教材的訂購與領?。嚎忌趫竺麜r自主網上訂購考試用書,請考生在訂書網頁上勾選“將教材直接郵寄至本人”。因考生未勾選“將教材直接郵寄至本人”而造成領書時間延誤的責任自負。為確保網報訂購數量準確,各縣市財政局不得在網外訂書。
(四)準考證打?。?font color="#ff0000">2017年8月28日—9月9日前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時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9日—10日舉行?!吨屑墪媽崉铡房颇靠荚嚂r長為3小時、《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六)成績查詢:2017年10月25日前考生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或云南省財政廳網站查詢考試成績。查詢成績合格的考生請盡快到州縣市財政局會計科(股)交驗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照片,并辦理資格證申領手續(xù)。
(七)成績公布后,各縣市應盡快將《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張交州財政局會計科。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網報上傳照片規(guī)格要求:清晰標準免冠照片,寬114像素,長156像素,文件類型:jpg,照片背景:白、藍、紅。文件大小15KB以內。
(二)各縣市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2017年度考試報名等各項考試考務工作。
(三)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州財政局會計科反映,不得擅自處理。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做好考試報名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保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楚雄州財政局
2017年2月15日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一覽表
報名注意事項:
1.以上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2.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
3.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4.港、澳、臺報考人員按文件要求執(zhí)行。
5.成績合格考生必須交驗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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