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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條件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5/02/04 14:43:48 字體:

2015年全國中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jù)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獲悉,2015年浙江中級會計職稱報名條件如下: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偃〉么髮W??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廴〉秒p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苋〉么T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應根據(jù)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guī)定,提交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證明材料。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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