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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茂名考區(qū)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
各區(qū)、縣級市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海新區(qū)財政和國資管理局、濱海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qū)財政社保局、水東灣新城發(fā)展財政局,市直和中央、省駐茂有關單位:
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公布。根據(jù)省財政廳《關于廣東考區(qū)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粵會考辦函〔2018〕21號)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中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復核對象
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成績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 復核時間
2018年11月7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
三、 復核地點
考后資格復核按照屬地原則進行,考生務必到報名所在地辦理復核。
四、 復核資料
(一)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如該表丟失、漏打,可登錄http: //kzp. mof. gov.cn:81/ksbm/usercxbmb18_z.jsp補打)。
(二)會計專業(yè)工作簡歷表(考生簽名后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附件1)。
(三)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四)學歷(學位)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
上述資料均以A4紙打印或復印。
五、 注意事項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對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二) 各區(qū)、縣級市要及時將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及相關信息向本地區(qū)考生公告,認真通過信息服務平臺按期完成本地區(qū)中級資格全科成績合格考生的考后資格復核工作,于11月27日前向市財政局(會計科)報送符合報考條件的考試合格人員相關信息。
2018年11月6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wǎng)校提供的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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