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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
進行考后資格審查的公告
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省職改辦、省會計系列職改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職改辦﹝2014﹞3號),現將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考生資格審查事項公告如下:
1、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5日前結束。
2、成績合格考生在我州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考試登記表》(見附件1,必須雙面打印并由本人及所在單位在相關欄目內簽字蓋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在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或湖南省教科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紙質學歷認證報告、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張(照片粘貼到《登記表》上),到湘西州人社局專技科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本人應到現場,確有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達現場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必須攜帶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錯過2014年度中級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資格審查時補充資格審查。
3、考生無特殊情況應按規(guī)定時間和相關要求參加當年度資格審查。因特殊原因逾期沒有參加資格審查的,僅可參加下年度一次資格審查。
4、省職改辦對通過初審的成績合格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5、各市州財政部門依據省職改辦復審結果打印資格審查合格考生的資格證書,并將資格證書、《考試登記表》送省職改辦蓋章。市州財政部門將制作完成的證書及《考試登記表》帶回并負責發(fā)放。
6、其他未盡事宜,按照省職改辦、省會計系列職改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會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資格審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職改辦﹝2014﹞3號)辦理。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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